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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研究局局长王信:未来可以考虑研究加强对消费金融等领域的支持
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制定《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强化政策要求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内部机制,采取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措施加强数据安全保护,确保客户信息和金融交易数据的安全。
制定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
《办法》指出,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制定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建立数据目录和分类分级规范,动态管理和维护数据目录,采取差异化安全保护措施。
在数据分类方面,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对机构业务及经营管理过程中获取、产生的数据进行分类管理,数据类型包括客户数据、业务数据、经营管理数据、系统运行和安全管理数据等。
在数据分级方面,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将数据分为核心数据、重要数据、一般数据。其中,一般数据细分为敏感数据和其他一般数据。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加强数据安全级别的时效管理,建立动态调整审批机制,当数据的业务属性、重要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生变化,导致原安全级别不再适用的,应当及时动态调整。
《办法》单独设置“个人信息保护”章节,以进一步落实《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上位法要求,体现保护消费者信息和权益的政策导向。
《办法》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处理个人信息应当按照“明确告知、授权同意”的原则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并在信息系统中实现相关功能控制。
银行保险机构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金融业务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不得利用所收集的个人信息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强调,银行保险机构不得以个人不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或者撤回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处理个人信息属于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必需的除外。
银行保险机构在开展涉及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时,应当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必要性,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及安全风险,所采取的保护措施合法性、有效性以及是否与风险程度相适应。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和处理情况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三年。
数据安全事件是指银行保险机构数据被篡改、泄露、破坏、非法获取、非法利用等,对个人或者组织合法权益、行业安全、国家安全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根据其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事件级别。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数据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机构内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服务提供商、第三方合作机构数据安全事件的报告机制,及时处置风险隐患及安全事件。具体包括:一是制定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响应培训和应急演练。二是数据安全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分析事件原因、评估事件影响、开展事件定级,按照预案及时采取业务、技术等措施控制事态。三是建立数据安全事件报告机制,根据事件安全等级制定报告流程,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按照规定报告,同时按照合同、协议等有关约定履行客户及合作方告知义务。四是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或者使用的产品和服务存在缺陷时,立即开展调查评估,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另外,《办法》要求,数据安全事件发生2小时内,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其派出机构报告,并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提交正式书面报告。发生特别重大数据安全事件,银行保险机构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其派出机构、属地公安机关报告。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每2小时将处置进展情况上报,直至处置结束。数据安全事件处置结束后,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将事件及其处置的评估、总结和改进报告报送金融监管总局或者其派出机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作出规定的,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执行。
有部分消费者担心保险公司会以反欺诈调查为借口拖延理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李有祥对此回应称,2024年8月,发布实施的《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明确规定,没有确凿证据或线索的,保险机构不得以涉嫌欺诈为借口拖延理赔、无理拒赔。
李有祥指出,保险欺诈行为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增加了保险产品的运营成本,抬高了保险产品的价格。可以说,每一次骗保的背后都是守法者替不法分子买了单。打击保险诈骗,遏制违法犯罪,最终受益的是全体保险消费者。在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郑重倡议,广大保险消费者要增强反诈意识,主动远离欺诈行为,共同守护资金安全。
李有祥介绍,近年来,金融监管总局在反保险欺诈工作实践中不断优化工作理念。2024年8月,发布实施的《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明确规定,保险机构应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反欺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保险服务质效。保险机构收到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理赔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及时作出处理,没有确凿证据或线索的,不得以涉嫌欺诈为借口拖延理赔、无理拒赔。
李有祥表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推动保险公司改变反欺诈工作过度依靠理赔审核的传统观念,将反欺诈工作融入产品设计、承保、核保、核赔、挽损等各个环节,通过全流程、贯穿式的反欺诈工作提升核保理赔质效,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央行研究局局长王信:未来可以考虑研究加强对消费金融等领域的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透露,近期中央提出要大力提振消费,未来可以考虑研究加强对消费金融等领域的支持,以助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宏观调控逻辑,推动中国经济再平衡。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预计,后续金融监管部门可能创设支持提振消费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对发放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给予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引导金融机构降低消费信贷的实际利率和费率。多家机构认为,2025年随着宏观经济恢复回升和市场预期改善,消费金融面临重要机会,其中,“两新”(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类消费和新场景消费受到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