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要闻4.19-4.25】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
2025-04-27 来源:神州融信云
要闻内容
- 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三农”质效
- 多举措推动人身保险行业营销体制改革
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
4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进一步提升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明确,通过深化金融制度型开放,强化金融对“走出去”企业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支持能力,形成更加适配外向型经济的金融体系,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具体来看,《行动方案》支持各类主体更加安全、便捷、高效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从提高跨境结算效率、优化汇率避险服务、强化融资服务、加强保险保障、完善综合金融服务等五方面提出18条重点举措。
提高跨境结算效率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支持银行落实外汇展业管理办法,实施外汇业务流程优化和系统再造,对企业进行外汇合规风险等级分级并提供差异化、便利化金融服务。支持中国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等试点银行在沪分行按新规定开展业务,支持更多在沪银行参与。鼓励银行逐步实现资金跨境支付自动化处理,延长对重点企业集团跨境资金池等业务的服务时间,实现全球资金实时调拨。支持银行基于境外机构自由贸易账户开发存款产品,允许非居民外币存款利率参考国际惯例进行市场化定价。
在国际经济贸易波动加剧的背景下,优化汇率避险服务能够帮助企业减少因汇率波动带来的损失。《行动方案》提出,支持外汇交易中心为自贸试验区人民币外汇交易提供交易设施服务。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外汇交易中心“银企外汇交易服务平台”,鼓励更多银行接入平台直接报价,便利各类企业开展外汇业务。鼓励银行积极拓展汇率避险“首办户”企业,推动企业增强汇率避险意识,降低企业汇率避险成本。
为了进一步强化融资服务,助力企业全球投融资,《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出多项试点,包括: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在金融监管总局认可的机构开展银团贷款份额跨境转让试点,更好满足境内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存在的银团贷款需求。在上海试点通过再贴现窗口支持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鼓励在沪银行扩大跨境贸易信贷投放降低企业人民币贸易融资成本。支持具备条件的银行参照国际惯例,探索研究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非居民并购贷款服务,贷款金额不高于并购交易价款80%,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支持银行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境外直贷”“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等形式满足跨国公司境内外成员单位的融资需求。
加强保险保障方面,根据《行动方案》,上海金融监管局将指导相关机构深化“一带一路”全球检验人服务网络建设,提升网络功能并扩大覆盖区域。支持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制定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航运保险承保、理赔、追偿操作指引和标准化单据模板。支持保险机构根据企业经营情况、项目国别、融资模式等,优化完善出口信用保险产品和综合服务方案,在符合风控标准的前提下,不断优化理赔条件,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提供风险保障。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三农”质效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扎实做好2025年“三农”金融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深化“三农”金融供给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层次分明、优势互补、有序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体系。深化邮储银行代理网点改革。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合理确定普惠型涉农贷款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优惠幅度。持续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金融供给,支持肉牛、奶牛产业纾困,促进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积极有效支持乡村建设。全力做好金融帮扶工作,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力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努力提高特定群体金融服务质效。丰富金融产品,拓展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提升农村数字金融发展水平。开发推广符合涉农企业需求的财产险、责任险产品。提高农民人身保险保障水平。提高承保理赔效率。
《通知》明确,2025年要努力实现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较年初持续增长,完成差异化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目标。加强涉农领域信用风险管理,强化涉农信贷行为管理,提升涉农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打击农村各类非法金融活动。
《通知》指出,要大力提升县乡村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县域金融资源投入,深入服务县域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在保持基础金融服务基本全覆盖的基础上,优化县乡村机构存量网点。强化银农对接,引导利率适宜的信贷资金快速直达县域涉农主体。持续深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建档评级工作。开展风险减量服务,加大对灾后恢复重建的金融支持。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2月末,涉农贷款余额为51.88万亿元,同比增长8.9%;2025年前两个月新发放的普惠型涉农贷款平均利率降至4.52%。2025年1—2月,农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0.91万亿元,同比增长12.28%。
(来源:央广网)
多举措推动人身保险行业营销体制改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通过制度规范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对保险销售人员的约束和引导,推动个人代理渠道转型升级,从而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深化个人营销体制改革。提升保险销售人员专业化水平,强化公司对保险销售人员的全流程管理;引导保险销售人员职业化发展,逐步构建支持保险销售人员长期服务的组织架构、晋升体系和佣金薪酬激励制度;鼓励保险公司创新保险销售人员管理体制,支持公司员工依法自愿转换为保险销售顾问;增强长期服务能力,建立以业务品质、服务质量为导向的佣金激励设计和递延发放机制;对于不同类型销售人员,建立平衡合理的激励分配机制。
二是强化管理和监督力度。要求压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明确内部管理职责,深化执行“报行合一”,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干预,建立因保险销售人员违法违规导致经济损失的佣金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建立健全适当性管理制度等。监管部门依法严格监管,加强法人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违反监管要求的机构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责。要求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等参照《通知》执行,确保对各渠道保险销售人员的监管要求一致。
三是夯实行业发展基础。支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产品分类和人员分级标准,建立健全保险销售人员诚信信息管理和运用机制,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保险销售人员职业荣誉评价体系。各保险公司加强人员合规教育、诚信信息登记及管理工作,支持为保险销售人员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相关政策参加社会保险、办理居住证等,提升保险销售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