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要闻9.13-9.19】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
2025-09-19 来源:神州融信云
【一周要闻9.13-9.19】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新修订!
要闻内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新修订!
-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支持政策带动扩大服务消费供给
- 金融监管总局颁布新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首次修订
- 如何推进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2025年版场景化、图谱化参考指引来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新修订!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金融机构纷纷推出特色活动进行金融知识普及教育。评价办法加强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引导金融行业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
评价办法共六章三十一条,调整了评价范围、优化了评价要素,明确评价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由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监管的向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金融机构”,将金融租赁公司、养老保险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同时,将评价要素调整为“体制机制”“适当性管理”“营销行为管理”“纠纷化解”“金融教育”“消费者服务”“个人信息保护”等七项要素,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消保重点领域治理。
“将金融租赁公司、养老保险公司等纳入其中,实现了监管的进一步扩围。”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付一夫对记者表示,以往部分新兴金融业务领域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监管空白,如今新纳入的机构也需遵循统一标准,这极大拓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覆盖广度,让更多金融消费者能够享受到规范的权益保障服务。
科技部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周迪认为,七项要素覆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键环节,能够有效引导金融机构从制度建设到具体实践全面加强管理,尤其在当前金融产品复杂化、消费者信息敏感度提升的背景下,评价办法突出了“个人信息保护”等新兴重点领域。
评价办法提出,充分发挥“四级垂管”优势,加大对基层金融机构消保工作质效的考察,提高一级分支机构评价得分权重。金融监管总局各级派出机构可按照总局制定的年度消保监管评价方案,根据辖内金融机构类型、业务模式和规模、客户受众面等情况合理调整评价指标。
此外,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根据消保监管评价结果,依法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于评价结果较好的金融机构增加正向激励,对于评价结果较差的金融机构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新智派新质生产力会客厅联合创始发起人袁帅对记者表示,评价办法将倒逼金融机构从“规模导向”转向“质量导向”。对于金融消费者而言,政策将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与安全性,通过强化金融教育减少“信息不对称”,通过规范营销行为降低“销售误导”风险,通过完善纠纷化解机制降低维权成本,最终增强消费者对金融市场的信任。
(来源:中国商报)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支持政策带动扩大服务消费供给
“去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政策,有效带动扩大服务消费供给,支持更好满足居民服务消费需求。”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市场司负责人杨虹17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将与商务、发改、文旅、财政等部门一道,抓好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实,切实将政策实惠传导至服务消费领域经营主体和消费者,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具体来看,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了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两个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
杨虹介绍说,为支持扩大高质量服务消费供给,今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设立了5000亿元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教育、居民服务、旅游等服务消费重点领域和养老产业的信贷投放。目前,金融机构申报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近600亿元,涉及经营主体近4000家、贷款5700多笔。2024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了5000亿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激励引导银行加大对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的信贷支持,今年扩大规模至8000亿元,符合条件的服务消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也可以享受政策优惠。今年上半年,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住宿餐饮、文体教育、旅游领域等项目近100项,签订贷款合同约119亿元。
此外,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多项政策,指导金融机构完善内部业务流程,创新支持消费的产品和服务,聚焦食、住、行、游、购、娱等重点消费领域,从供需两端特别是从供给端发力,扩大高质量信贷供给,加大对消费行业经营主体的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促进作用。
杨虹表示,金融支持消费工作涉及面广,为推动多项政策加快落地,中国人民银行与各地商务部门,推动政银企对接,面对面解决服务消费行业经营主体特别是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金融需求。此外,财政部近期出台了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中国人民银行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抓好政策落实,引导金融机构用好用足政策,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优化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截至7月末,不含个人住房贷款的全国住户消费贷款余额21.04万亿元,比年初新增346亿元,同比增长5.34%。
(来源:人民网)
金融监管总局颁布新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首次修订
9月12日晚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正式颁布修订后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原《办法》自2007年实施18年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
《办法》共8章75条,围绕信托公司“受托人”定位要求,通过提升注册资本门槛、重构信托业务体系、强化风险防控等多维度改革,进一步明确信托公司经营原则、股东责任、公司治理、业务规则、监管要求、风险处置安排等,完善促进信托业强监管防风险高质量发展的监管制度体系。
提高信托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划定多条业务红线
此次发布的《办法》将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从3亿元人民币提高至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且明确要求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办法》强调信托公司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信托本源。结合信托公司业务实践,突出信托主业,调整业务范围。明确立足受托人定位,规范开展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业务。坚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卖者失责,按责赔偿”,打破刚性兑付。
监管部门对信托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划出多条业务红线,比如严禁以任何形式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不得欺诈或者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资产管理信托产品;严禁提供用于规避金融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严禁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严禁将信托财产转为固有财产,或者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的其他用途。
《办法》强调信托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准备金管理机制,信托公司应当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一般准备,但该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达到信托业务风险资本的20%时,可不再提取。
还有,《办法》进一步提升了恢复和处置计划的约束力和操作性,强化股东分红和股东红利回拨要求。允许信托公司向股东及股东关联方申请流动性借款、定向发债,可以向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申请流动性支持借款。强化了央地协同。
重构信托业务体系
《办法》对信托公司业务范围进行调整:一是信托业务,将原《办法》中五项信托业务调整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三项。
二是固有资产负债业务,在固有负债项下增加向股东及股东关联方申请流动性借款、定向发债,明确可以向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申请流动性支持借款,在固有资产项下取消对外提供担保业务。
三是其他业务,增加“为金融机构及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等提供投资顾问、咨询、托管及其他技术服务”“为资产管理产品提供代理销售服务”,将“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调整为“为企业发行直接融资工具提供财务顾问、受托管理人等服务”。
此外,结合实际取消了与信托公司主业无关联的,或与现行监管政策相冲突的“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等4项中间业务。
《办法》还明确信托公司开展业务涉及其他业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应当满足有关资质要求,比如开展证券承销、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等业务需满足其他金融管理部门规定。
公司治理结构迎来改革 四方面促进信托公司规范开展业务
在公司治理方面,《办法》加强权益保护,明确信托公司董事会应设立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人的“委托人和受益人权益保护专门委员会”。
强化股东行为管理。明确信托公司应做好股东定期评估工作,发现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违规行为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信托公司未按要求报告的,信托公司员工、外部审计机构可以实名向信托公司住所所在地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报告。
强化关联交易管理。要求信托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准确识别关联方,实施关联交易内部评估审批,对关联交易资金来源与运用进行双向核查。
同时,强化薪酬管理。明确信托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明确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的触发条件、适用范围、金额、方式等内容,提升可操作性。
《办法》要求做好信托文化建设。明确信托公司应当培育和树立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的受托文化。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办法》从四个方面促进信托公司规范开展业务。
一是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督促信托公司以受托履职合规性管理和操作风险为重点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建立职责边界清晰的风险治理架构,完善净资本和准备金管理机制,确保风险偏好与风险管理能力相匹配。
二是加强信托业务全流程管理。明确信托文件要求、信托目的合法性、风险揭示、销售推介、信托财产登记、受益权登记、亲自管理、净值管理、信息保密、报酬费用、失责赔偿、终止清算等系列要求。信托财产登记按照金融监管总局和财产登记管理部门相关安排推进。
三是强化固有业务管理。完善信托公司注册资本和准备金监管要求,进一步细化信托公司固有资产运用要求,严格限制固有负债业务,明确固有业务禁止性行为。
四是加强审计监督。要求信托公司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审计,审计范围覆盖信托业务、固有资产负债业务、其他业务。对符合条件的信托业务应当逐项进行审计,具体条件在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制度中明确。
(来源:中国基金报)
如何推进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2025年版场景化、图谱化参考指引来了
为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促进数字化典型场景和解决方案培育,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场景化、图谱化推进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参考指引(2025版)》(以下简称《指引》),以系统化的行业数字化转型场景图谱(以下简称“行业场景图谱”,即“一图”)精准定位重点行业转型切入点和路线图,以体系化的数字化要素清单(包括转型所需的数据要素、知识模型、工具软件、人才技能,即“四清单”,合称“一图四清单”)明确数字化攻关重点的工作路径。
《指引》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是适用范围,明确《指引》适用于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和相关行业组织等推进数字化转型工作,也适用于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场景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典型场景案例和解决方案培育、标准体系建设等工作。
二是基本概念,明确“一图四清单”是什么,帮助各界理解场景化、图谱化推进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所涉及的“场景”“行业场景图谱”“数字化要素”“数字化要素清单”等基本概念内涵。
三是体系架构,明确“一图四清单”有什么,详细阐释行业“一图四清单”的主要构成,包括行业场景图谱、数字化要素清单两个部分,帮助各界理解“一图四清单”的核心组成和内在逻辑。
四是应用实施,介绍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行业组织等相关方如何通过“一图四清单”找准转型的切入点和实施路径,分步推进“一图四清单”的落地应用,以场景为突破获取转型实效。
同时,引导各方挖掘“一图四清单”的深度作用,把“一图四清单”成果充分应用到工业数据集建设、人工智能赋能、关键技术攻关、企业数字主线贯通等方面。
此外,《指引》随附了钢铁、石化、工程机械、新能源汽车、机器人、医疗装备、家电、制糖、白酒、美妆日化、锂电池、印制板(PCB)、智能移动终端、民爆等14个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场景图谱(2025版),便于相关行业参考使用。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强《指引》的宣贯解读,指导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重点行业“一图四清单”建设和应用,培育一批优秀的场景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通用工具产品及服务商,引导更多行业主体场景化、图谱化推进数字化转型。
(来源:上海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