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要闻5.18-5.24】金融监管总局部署2026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普惠小微信贷投放淡化增速导向
2026-05-25 来源:融信云DCFCS
要闻内容
- 金融监管总局部署2026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普惠小微信贷投放淡化增速导向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
- 《2026年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印发 提出8个方面重点任务
- 国务院: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
金融监管总局部署2026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普惠小微信贷投放淡化增速导向
5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部署2026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
《通知》提出,2026年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两个毫不动摇”,充分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稳投放、优结构、提质量、可持续”,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助力经济持续稳中向好,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
值得关注的是,与此前两年相比,今年《通知》在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目标上的表述出现明显变化,未再明确提出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的目标。
2025年,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聚焦小微企业真实有效的经营性资金需求,提供充分的信贷供给,力争实现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要力争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的目标。
2024年,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做好续贷工作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也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聚焦小微企业经营性资金需求,合理确定信贷投放节奏,力争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的目标。
在2026年《通知》中,金融监管总局明确要“稳投放”,即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着力提供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需求相匹配的信贷供给,实现贷款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各金融监管局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和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加强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筹指导,合理确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
在早期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考核中,“两增两控”曾是重要指标。其中,“两增”指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两控”指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近年来,监管文件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表述已逐步转向信贷供给、结构优化、质量提升和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要求。
在优化信贷结构方面,《通知》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科技和创新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创新优化消费领域小微和民营企业金融产品,支持构建多元化消费场景,助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加大重点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助力扩大民间投资;强化小微和民营外贸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通知》还提出,要增加小微企业法人贷款投放,做好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支持,有效落实续贷政策,更好满足小微企业金融需求;鼓励开发适合“两司两员”等新就业群体实际融资需求、财务状况和风险水平的信贷产品。
《通知》要求,各级派出机构要积极推动当地深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依托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完善常态化线上对接渠道,因地制宜组织线下集中走访活动,提升金融服务直达性、可得性;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开展重点领域小微企业融资对接,推动完善跨部门“联合会诊”机制,协同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通知》强调信贷业务高质量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特点,找准定位、错位发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健全多层次、差异化的小微企业金融供给体系。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增强小微企业金融供给的区域协调性,强化对服务薄弱地区的支持;地方法人银行要坚守服务中小企业的定位,提升服务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积极支持当地小微企业发展。
针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一视同仁向民营企业提供信贷服务,不得在授信、信贷管理、风控管理、服务收费等方面设置针对所有制的差别化条件。
在风险管理方面,《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线上、线下并重,加强科技赋能,提升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尽职调查、授信评审及风险管理水平;加强信贷资金流向监控,确保贷款资金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强化资产质量监测分析,做实贷款风险分类;加强续贷管理,真实、准确反映续贷资产质量。
在可持续发展方面,《通知》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拓展“信贷+”综合服务能力,积极满足小微和民营企业多样化金融需求;加强贷款利率定价管理,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资金成本、风险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增强业务发展可持续性。同时,要严格规范、审慎开展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落实自主风控要求,不得将核心环节外包。
除银行信贷外,《通知》还对保险服务小微企业提出要求。保险公司要完善专业化服务机制,改进风险管理和产品定价模型,开发条款简便、价格合理、投保便捷、理赔便利的产品,增强小微企业保险服务的可及性、可负担性。保险公司还要开发适合小微企业经营发展特点的财产保险产品,发展适合小微企业的人身保险产品,推动对“两司两员”等新就业群体普惠保险试点工作。
《通知》还提出,各级派出机构要用足用好各项改革举措,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推动完善风险分担、补偿等政策;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用好中小微企业固定资产贷款贴息、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等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推动金融服务渠道和惠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来源:澎湃新闻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
据央行官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26年中国人民银行第3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第八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删除。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法人,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将第二十六条中“中央结算公司”的表述修改为“债券中央存管机构”。将第二十八条修改为“发行人应在金融债券发行前和存续期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将第三十六条修改为“发行人应将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提交至金融债券发行管理信息系统。金融债券发行管理信息系统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服务支持机构负责维护。服务支持机构应同步将信息披露文件发送至债券中央存管机构等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并及时将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并公告。“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应通过官方网站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发行人所提交信息。”将第四十条中“托管机构”的表述修改为“债券中央存管机构”。
来源:第一财经
《2026年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印发 提出8个方面重点任务
国家数据局印发《2026年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对2026年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作出部署,提出8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建立全国统一数据产权登记制度,印发登记指引,推动各地加快建立健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
二是筑牢数字基础设施底座。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推动数据、网络、算力、能源等资源协同布局,稳妥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行业、领域示范性设施建设。
三是强化数据赋能人工智能发展。实施强基扩容、应用赋能、提质增效、管理服务、价值释放、标注攻坚六大专项行动。
四是提升数字经济核心竞争力。因地制宜培育创新引领型、区域支柱型、区域特色型数字产业集群,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专业化遴选培育机制。
五是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深入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和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丰富数据资源运营、数据技术创新、数据分析应用等服务供给。
六是提升数字化治理与服务能力。推进数字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持续推进数据安全管理,强化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识别与保护。
七是深化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开展数字经济多双边合作,积极参与数据领域国际规则标准制定。
八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探索构建央地协同、科学规范的数字经济监测评估体系,深化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
来源:人民日报
国务院: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
新华社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强5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关工作,审议通过《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和重要进展,但仍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要纵深推进相关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市场退出等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要纵深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畅通经济循环,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要纵深推进重点领域市场统一,以点带面、点面结合,让群众和企业更加可感可及。要以更大力度打通卡点堵点,破除各种显性和隐性壁垒,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和潜能。
会议指出,应急管理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化应急体系,深化应急管理改革创新,完善协同应对机制,推动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格局。要突出风险源头管控,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要优化应急力量布局,强化全要素支撑,夯实基层应急基础,统筹落实好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措施。要全链条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压紧压实各级各方面责任,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良好局面。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指出,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是完善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的基础工程。要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依法全面履行好中央银行职责。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