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要闻10.26-11.1】:北京上海贯彻落实金融“五篇大文章”,发布具体举措
2024-11-01 来源:DCFCS
要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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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五篇大文章”系列政策集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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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做好上海金融“五篇大文章”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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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试运行
北京金融“五篇大文章”
系列政策集中发布
10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消息称,多部门联合发文,发布了支持北京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
《关于推进北京市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找准定位,在普惠信贷领域开展错位竞争,实现差异化发展,要求推动银行持续加大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推广随借随还的循环贷款模式,满足小微企业灵活用款需求,同时鼓励保险公司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风险保障需求,开发专属保险产品,设计专属保险方案。
《关于促进北京市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在京金融机构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产品、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等第三支柱金融产品,支持鼓励开发针对退休人群的收入替代基金;探索开展以养老为目的,兼具养老消费、医疗支付等服务的特殊需要信托;聚焦“老老人”“以老养残家庭”等重点人群,开发养老金融产品,提供养老财务规划、资金管理、风险保障等服务;支持保险公司做好北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承办工作,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优化提供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
六部门近日印发实施《北京市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加大核心要素供给、激发数字金融发展动能,创新产品和服务、提升数字金融服务质效,完善行业环境、优化数字金融发展生态,坚守风险底线、保障数字金融发展安全四方面提出15项任务。
(来源:千龙网)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等十二部门
联合印发《做好上海金融“五篇大文章”行动方案》
10月29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会同上海市委金融办、上海金融监管局、上海证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工商联印发《做好上海金融“五篇大文章”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聚焦服务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提出30条内容,助力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特别是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行动方案》以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宗旨,计划未来3年内在上海基本形成金融“五篇大文章”服务和保障体系,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低碳转型、民营经济、小微企业、乡村振兴、养老事业、银发经济、数字经济等领域,支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充分发挥对全国的辐射带动作用,为建设金融强国贡献上海力量。
《行动方案》提出七个方面的工作举措:
一是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上海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金融支持,重点服务好初创型成长型科技企业,拓宽科技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加大对科技金融的引导激励。
二是丰富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健全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绿色金融保障措施和配套制度。
三是支持中小微经营主体持续发展壮大,提升民营经济融资便利度,助力落实乡村振兴国家战略,优化民生领域和重点群体的金融服务供给。
四是高质量发展养老产业金融,丰富个人养老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适老化水平。
五是稳妥开展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扎实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打造健康的数字金融生态环境。
六是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组织架构体系,引导各类银行和非银机构分工协作,积极组建专业高效的经营队伍。
七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注重风险防范和管控,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强化统计监测和经验总结。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全国中小微企业
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试运行
借助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解决中小微企业“信用白户”问题。10月25日,发挥上述作用的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称“资金流信息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
资金流信息平台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下称“征信中心”)运营的金融基础设施。目前,该平台向中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免费查询服务。资金流信息平台已接入包括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部分城商行、农商行在内的31家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指出,建设资金流信息平台是建立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探索银行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进一步支持信贷资金精准直达中小微企业的积极探索和全新实践。
资金流信用信息是信息主体在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反映其经营状况、收支状况、偿债能力、履约行为等经济行为并去除相关敏感信息后的交易统计信息,是中小微企业最优质的信用信息之一,可以实现对中小微企业的全面覆盖。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将形成与信贷信息共享应用互补的征信服务新格局,大量中小微企业的“信用白户”问题将得到根本解决。
资金流信息平台本身不收集、存储任何中小微企业的资金流信用信息,只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将自身的资金流信用信息从信息提供机构提供给信息使用机构的“高速公路”。资金流信息平台不汇聚中小微企业名下所有资金账户的资金流信用信息,而是按照资金账户出具资金流信用信息产品。中小微企业主导资金流信息共享,不授权不会向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流信息平台保护中小微企业信息共享的自主权、选择权、异议权等各项信息权益。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