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要闻4.13-4.19】关于扩内需、增收、投资……这场发布会信息量很大

2026-04-20来源:融信云DCFCS

要闻内容

  • 关于扩内需、增收、投资……这场发布会信息量很大
  • 事关调整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 两部门最新通知
  • 十部门联合公布《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

 

关于扩内需、增收、投资……这场发布会信息量很大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4月17日上午10时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十五五”时期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一起关注——

制定2026—2030年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

下一步,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打好宏观政策“组合拳”,提前储备一批综合性政策措施,根据形势需要及时出台。

二是要着力扩大国内有效需求。制定2026—2030年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推动符合条件的重大工程项目尽早开工建设。继续推动“两重”建设,更好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稳步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清理消费领域不合理限制性措施。

三是要加强科技创新,加快新兴产业发展,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服务业大会精神,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

四是要加力稳就业促增收,实施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加强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加强困难群体社会保障。

五是要夯实安全发展基础,全力做好能源资源和粮食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

传统产业通过优化升级,同样可以成为新动能

传统产业通过优化升级,同样可以成为新动能。除了“新三样”,“十五五”还有不少可以关注的领域。比如,新材料,钢铁、有色、化工都属于传统的原材料产业,在技术进步和需求牵引下,这些原材料产业中正在孕育形成一大批新型材料、功能材料,即所谓的新材料,前景十分广阔。再比如,创新药,源于化学合成和生物技术,可以更好满足人民生命健康需要,市场空间也很大。

推动今年755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于6月底前基本下达完毕

政府投资方面,推动今年755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于6月底前基本下达完毕,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用于项目建设的比重,加快有序投放8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支持中央企业组织实施一批跨区域跨流域、产业链供应链较长的重大工程项目,积极扩大央地合作。

今年将重点在“人工智能+”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一系列扩大有效投资行动

聚焦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商业航天等高成长性领域,推出一系列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和改革举措,鼓励中央企业与民营企业协同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重点项目,加快推动基础设施REITs市场扩容提效,持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今年将重点在“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城市更新、国家水网、新型能源体系等领域,开展一系列扩大有效投资行动,促进供给结构优化、市场需求扩容。

服务消费需求加速释放,服务消费潜力巨大

今年一季度,消费市场平稳向好,服务消费需求加速释放,呈现三方面特点。

一是以旧换新政策持续显效。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不断优化实施,对智能化绿色化产品带动效果明显。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类同比增长20.8%;消费品以旧换新销售额超过4300亿元,惠及6000多万人次。

二是服务消费人气高。受春节假期延长等因素带动,旅游休闲等相关消费快速增长。一季度服务零售额增长5.5%,增速高于商品零售额增速3.3个百分点。假日消费持续升温,居民出行人数大幅增加。

三是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活力足。现在不仅“买商品”,还要“重体验”。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推动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目前我国的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扩大消费特别是服务消费潜力巨大。

持续提升居民消费能力

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积极培育新职业新岗位,强化劳动者技能培训,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增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完善知识价值导向分配机制,加快构建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持续提升居民消费能力。

鼓励更多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中小学春秋假

要鼓励更多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中小学春秋假,同时做好学生假期与家长带薪年休假的衔接,增加亲子游、研学游、假期托管等服务供给,让家长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出行。

针对无人机飞行活动审批难,研究提高飞行计划审批效率

社会舆论反映存在无人机飞行活动审批难的问题,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广部分地方“扫码飞”等好经验好做法,提高飞行计划审批效率。

(来源:澎湃新闻)

 

 事关调整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 两部门最新通知

中新网4月15日电 据央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调整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6〕72号)》。其中明确,将境内外商独资银行、境内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境内分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由0.5上调至1.5,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金融机构在内地(大陆)设立的银行机构比照适用。将进出口银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由3上调至3.5。如计算的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小于100亿元,核定该银行境外贷款余额上限为100亿元。

通知全文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6〕72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作用,现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境内外商独资银行、境内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境内分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由0.5上调至1.5,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金融机构在内地(大陆)设立的银行机构比照适用。将进出口银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由3上调至3.5。如计算的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小于100亿元,核定该银行境外贷款余额上限为100亿元。

二、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可由境外银行依据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2〕27号)第七条中“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原则上应要求境外银行等直接债权人参照本条规定办理”的规定不再适用。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的其他事宜仍按照银发〔2022〕27号文执行。

(来源:中国新闻网)

 

十部门联合公布《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

4月17日,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公布《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有力措施。《规定》旨在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推广应用,提升货物贸易和运输数字化水平,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规定》明确了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的原则、部门职责等。提出国家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鼓励电子单证的推广应用,分类分级管理电子单证系统,提升货物贸易和运输的数字化、便利化水平。明确各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协同,依据各自职责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推动电子单证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出相关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和行业准则,促进电子单证的规范应用和生态繁荣发展。

《规定》明确了促进电子单证应用的措施。提出鼓励货物贸易、物流、金融等领域机构和企业在开展业务时认可、使用电子单证。明确鼓励相关企业、科研机构、行业组织和公共服务机构在电子单证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风险防范等方面开展协作。规定国家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电子单证领域标准制定工作。提出鼓励电子单证系统运营者、电子单证系统相关服务支持方采用与电子单证有关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加强对电子单证信息的互认共享。

《规定》明确了电子单证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要求。规定可靠的电子单证系统应当实现的功能,明确评价电子单证系统可靠性的因素。鼓励电子单证系统运营者向依法设立的认证机构申请系统可靠性认证。规定电子单证系统运营者等主体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向境外提供与电子单证有关的数据,应当符合国家关于数据出境的相关规定。

《规定》明确了监督管理要求和法律责任。规定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分类分级标准规范及管理要求,对电子单证系统建设运营和电子单证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明确了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规定》还明确了相关术语的含义和施行时间。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