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要闻8.10-8.16】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十五五"改革发展规划》
2026-08-17 来源:融信云
要闻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十五五"改革发展规划》
- 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推广至全国
- 减少711家,金融监管总局最新披露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十五五"改革发展规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要求,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十五五”改革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配套制定出台了9份相关细分领域的行动方案。《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就“十五五”时期中国人民银行改革发展重点任务作出部署。
一是构建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和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健全中国特色现代货币政策框架,完善基础货币投放机制,发挥好货币信贷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功能。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调控和传导机制。发挥市场在汇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完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拓展中央银行宏观审慎和金融稳定功能,拓展宏观审慎管理覆盖范围,丰富宏观审慎管理工具,建立宏观审慎监测评估机制,加强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建设,稳妥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
二是持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健全精准有力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政策体系。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高质量建设债券市场“科技板”,提升金融支持绿色发展与低碳转型质效,持续完善普惠金融体系,健全养老金融体系,加快推进数字金融,强化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
三是持续建设开放包容、富有活力韧性的现代金融市场。完善多类别、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进一步丰富金融市场业态,更好发挥金融市场功能。强化金融市场制度建设,维护金融市场平稳运行。
四是稳妥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拓展人民币在国际贸易和投融资中的使用。深化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加强金融基础设施跨境互联互通。推进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人民币跨境支付体系。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积极践行全球治理倡议,参与和推动全球金融治理改革。统筹开放和安全,强化开放条件下维护金融稳定能力建设。
五是优化金融基础设施和中央银行服务体系。推动形成布局合理、治理有效、先进可靠、富有弹性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提升中央银行金融服务质效,完善金融统计、支付、国库、现金服务体系,稳步发展数字人民币,推进征信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反洗钱监管。强化中央银行履职的治理基础,全面推进法治央行和数字央行建设。
“十五五”时期,中国人民银行将全力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规划》各项举措落实落地,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推广至全国
为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深化高水平金融开放,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14日联合发布《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通知》自2026年9月14日起施行。
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是指跨国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集中运营管理境内外本外币资金,开展资金归集和余缺调剂、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等业务。其中,金融机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房地产企业不得参与资金池业务,财务公司作为主办企业的除外。
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成员庞溟表示,在全国范围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意味着跨国公司在境内外资金调度、集中归集、统一支付方面将获得更高自由度,有助于降低资金沉淀和跨境结算成本,推动人民币在跨境资金流动中的使用。
《通知》明确,在更大范围内支持中小规模跨国公司开展业务。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惠及更多经营主体。主办企业注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建池门槛可进一步降低,持续释放政策红利。
《通知》指出,便利跨国公司归集调拨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成员企业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允许跨国公司自主决定归集比例,使用同一账户管理本外币资金,实现集团层面统筹调配、成员企业层面灵活使用,鼓励优先使用本币开展业务。
《通知》提出,简化业务备案登记流程。由主办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分局“一个窗口”对外,进行业务备案登记,部分变更登记交由合作银行办理,减少企业“脚底成本”。同时,明确业务办理规范和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随着“走出去”和“引进来”步伐不断加快,越来越多跨国公司集团内部资金跨境流动频繁、币种结构多样,对资金统筹调配和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向全国推广,意味着我国跨境资金管理迈向制度型开放,打通了境内外资金融通的统一“高速路”。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不断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人民网
减少711家,金融监管总局最新披露
8月14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开披露了所监管法人机构名单情况。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末,由总局及派出机构监管的法人机构共6489家。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3619家 ,外国及港澳台银行分行114家,保险机构法人239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法人2506家,外国再保险公司分公司8家,金融控股公司法人3家。
同2024年末相比,法人机构数量共减少711家。《金融时报》记者关注到,变动主要集中于农村中小银行,其他类型机构数量总体保持稳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减少676家
具体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3619家,较2024年减少676家。
其中:
1.城市商业银行减少1家,为新疆汇和银行被吸收合并。
2.直销银行减少1家,为中邮邮惠万家银行被吸收合并。
3.农村中小银行减少670家。
4.非银行金融机构减少8家,主要为相关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解散退出。
同时,金融监管总局年内新批设浙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招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信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等4家机构。
外国及港澳台银行分行减少2家,其中关闭退出3家,同时新设1家。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法人减少33家。主要是近年来金融监管总局开展保险中介市场清虚规范提质行动,对不符合监管要求、非正常经营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依法推动出清。
此外,保险机构法人、外国再保险公司分公司及金融控股公司数量无变化。
农村中小银行减量提质
值得关注的是,金融监管总局披露机构名单情况显示,2025年我国农村中小银行数量变动较大,较2024年末减少670家,降幅达到18.6%。
这一数据是我国持续推动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的印证。
“瘦身”伴随着“强体”。近年来,金融监管总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一省一策”、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减量提质。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各省(区)通过合并组建省级或地市级农商行、主发起行吸收合并村镇银行改建为分支机构、市场化解散退出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优化机构布局,因此农村中小银行法人机构数量有所下降。2025年末,农村中小银行法人机构总数2933家,较2024年末净减少670家,风险边缘机构和高风险机构数量持续压降,整体风险大幅收敛,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爆雷”事件底线。
“事实上,这组数据需要放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框架中加以审视,其并非农村金融体系的‘减法’,而是风险化解、结构优化、服务升级三位一体的‘加法’,标志着我国农村金融正进行从规模驱动到质量驱动的转型。”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研究员杨涛表示。
在他看来,机构数量的下降,本质上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成果。减少的相关法人主体,绝大多数是通过吸收合并、收购承接等市场化法治化路径,被整合至资本更充足、治理更规范、风控更健全的银行体系之内,整体风险收敛、体系稳健性提升。
“‘数量减’与‘服务增’并行不悖,金融服务的毛细血管并未萎缩,反而更加畅通、更具效能。”杨涛表示。
《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我国中小金融机构发展质效持续提升。农村中小银行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公司治理得到完善,支农支小市场定位更加牢固,金融“造血”功能不断健全。近年来全国农村中小银行主要监管指标全面向好,不良贷款率持续下降,资本充足率持续保持稳健达标水平,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持续增长,经营质量、风险抵御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不断提升,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巩固脱贫攻坚提供了重要金融支撑。
来源: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