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1},["ShallowReactive",2],{"news-detail-d8d071292a5241d6bf6858a736892a66":3},{"contentId":4,"contentTitle":5,"contentState":6,"content":7,"contentType":6,"contentSource":8,"contentBrowseNum":9,"contentOrder":10,"contentSummary":11,"contentCoverPath":12,"topping":13,"createDate":14,"creator":15,"labelInfoDTO":16,"state":6},"d8d071292a5241d6bf6858a736892a66","数字化赋能监管质效（上）：融资租赁行业的监管难点与思路借鉴","1","\u003Cblockquote>\n\u003Cp>写在前面的话：\u003C\u002Fp>\n\u003Cp>作为深耕金融科技的专业服务商，融信云深度参与国家金融监管数字化转型进程，并受邀参与2024年融资租赁行业年度专题报告的编制。公司以十余年服务400+金融机构的实践经验为基石，在融资租赁行业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中展现出前瞻性思考：针对传统监管存在的法规执行滞后性、数据采集碎片化、风险穿透不彻底等痛点，提出了通过构建\"监管端-企业端\"双向赋能的数字化生态，既为监管部门提供穿透式监管工具，又为企业合规经营建立数字化自检体系。\u003C\u002Fp>\n\u003C\u002Fblockquote>\n\u003Cp>&nbsp;\u003C\u002Fp>\n\u003Cp>随着金融改革将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纳入国家金融监管体系，我国构建了更加完善的垂直监管体系，这有助于解决地方金融监管存在的标准不统一、职能分散、能力不足等问题，也有助于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效能，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u003C\u002Fp>\n\u003Cp>地方金融监管因其基层性、广泛性的特征，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作为全国融资租赁行业的重要聚集地，上海需要积极构建科学的行业监管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升监管效能和精准度。这不仅有助于上海融资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将为全国融资租赁行业监管提供有益的经验和示范。本文希望通过对融资租赁监管数据采集、梳理和应用的思考，通过数字化赋能监管，为提高监管质效提出建议。\u003C\u002Fp>\n\u003Cp style=\"text-align: center;\">\u003Cspan style=\"color: #3598db;\">\u003Cstrong>融资租赁公司监管面临的难点\u003C\u002Fstrong>\u003C\u002Fspan>\u003C\u002Fp>\n\u003Cp>一、对监管部门而言，主要难点如下：\u003C\u002Fp>\n\u003Cul>\n\u003Cli>\u003Cstrong>监管力量的配备与监管对象数量不匹配\u003C\u002Fstrong>\u003Cstrong>。\u003C\u002Fstrong>目前融资租赁公司主要聚集地的地方金融管理局都设有专职处室，除了监管融资租赁行业外，同时还兼顾商业保理等其他行业，有限的资源还无法对成百上千家融资租赁公司进行精细化、专业化、差异化监管。\u003C\u002Fli>\n\u003Cli>\u003Cstrong>执法手段少\u003C\u002Fstrong>\u003Cstrong>。\u003C\u002Fstrong>地方金融管理局对融资租赁公司的执法依据是《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以及配套的行政法规和操作指引，在执法力度、处罚手段上还不够丰富，未形成强大的威慑力。\u003C\u002Fli>\n\u003Cli>\u003Cstrong>监管系统不统一\u003C\u002Fstrong>\u003Cstrong>。\u003C\u002Fstrong>&ldquo;全国融资租赁行业管理信息系统&rdquo;、&ldquo;地方金融组织统计&rdquo;是融资租赁行业仅有的全国性报送报表，因目的和功能原因已不能满足当前行业监管的需要。在部分融资租赁发展较好的省市，地方金融管理局陆续建立了属地化的监管信息系统,但因功能较为初级，尚未形成数据标准、指标统一的规范制度。各报送系统之间无法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校验、应用的协同监管效应。\u003C\u002Fli>\n\u003Cli>\u003Cstrong>数据获取有效性低\u003C\u002Fstrong>\u003Cstrong>。\u003C\u002Fstrong>融资租赁公司现有的数据报送大都围绕公司和人员基本情况、业务情况、财务情况、风险情况、产业投向的数据汇总表，按报送时效分为季度、年度报表。这些数据很少涉及明细项，相互间缺乏逻辑校验，部分融资租赁公司存在少报、漏报、错报、谎报，导致数据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监管部门很难通过这些数据及时发现问题，并充分利用报送的数据进行分析、比对、校验、预警和穿透式管理，即便通过现场检查也很难获取关键点。\u003C\u002Fli>\n\u003C\u002Ful>\n\u003Cp>二、对融资租赁公司而言，同样存在如下问题：\u003C\u002Fp>\n\u003Cul>\n\u003Cli>\u003Cstrong>监管认知存在偏差\u003C\u002Fstrong>\u003Cstrong>。\u003C\u002Fstrong>由于监管职责转隶不久，融资租赁公司从原先的弱监管到适应并配合监管需要一个渐进过程。不少融资租赁公司的决策层、管理层、经办层还没对强监管有充分的认识，在管理制度、保障措施、人员配备、资源储备方面都没有做好相应准备，存在应付、侥幸心理。\u003C\u002Fli>\n\u003Cli>\u003Cstrong>多头报送负担重\u003C\u002Fstrong>\u003Cstrong>。\u003C\u002Fstrong>当前各级监管部门根据自身需要，制定不同的报送规则和周期，存在口径不一致、重复报送、多头报送情况,加大了基层融资租赁公司报送的压力和工作量,一定程度上引发了数据报送的不规范。\u003C\u002Fli>\n\u003Cli>\u003Cstrong>经营情况参差不齐\u003C\u002Fstrong>\u003Cstrong>。\u003C\u002Fstrong>融资租赁公司数量众多，不同类型的融资租赁公司情况差异巨大。比如资产规模、营业收入、盈利能力、客户数量等方面，头尾部公司存在几十乃至数百倍差距；有些公司目标客群面向大B，有些则主攻小C；有些公司全国展业甚至已经拓展至海外市场，有些则只在特定区域提供服务；有些公司专攻设备、车辆类细分市场，有些则只关注优质客户；有些公司每天业务量超百笔，有些则全年笔数不超过两位数；有些公司内控健全管理有序，有些则不具备最基础的信息化管理工具。这些经营差异都带来了监管的难度。\u003C\u002Fli>\n\u003C\u002Ful>\n\u003Cp>综上，随着监管要求日益严格，融资租赁公司现有数据报送体系逐渐显露出其不足之处，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需要。亟待在理念、方式、质量、效率和安全方面加以改进。金融租赁公司当前的数据报送体系对于提升融资租赁公司数字化监管效能具有极高的借鉴和参考意义。\u003C\u002Fp>\n\u003Cp style=\"text-align: center;\">\u003Cspan style=\"color: #3598db;\">\u003Cstrong>来自\u003C\u002Fstrong>\u003Cstrong>金融租赁监管报送\u003C\u002Fstrong>\u003Cstrong>的启示\u003C\u002Fstrong>\u003C\u002Fspan>\u003C\u002Fp>\n\u003Cp>金融租赁公司从监管初期发展到今天，管理标准始终是按照银行级标准来执行。金融租赁公司监管的报送内容也是根据金融监管的发展，结合银行业监管的标准和融资租赁行业特色同步发展。\u003C\u002Fp>\n\u003Cp>从银行业监管历程来看，最具典型性的是非现场监管（以下简称：1104）和监管数据标准化（以下简称：EAST）。1104是各种数据模型通过基础报表、特色报表和生成报表进行统计采集。上报机构以各类持牌金融机构为主，针对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板块设计了特殊的行业采集报表。随着采集过程的持续，会发现精准的数据能够进一步提升模型的有效性，报表模型的需求催生了对源头数据的需求，因此演化出EAST的报送。目前1104与EAST对于金融租赁公司均在报送中。随着金融监管机构对于监管理念探索的不断深入，新的统一监管数据报送体系（以下简称：一表通）理念将代表未来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u003C\u002Fp>\n\u003Cp>&ldquo;一表通2.0&rdquo;在2023年9月发布，上海作为试点地区也已经纳入。一表通明细数据分为主题明细数据和业务领域数据，这套新的数据试点采集方式是为了提高金融监管效能，特别是智能监管能力，吸纳了现行智能监管、客户风险统计指标体系以及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等精髓，从底层业务明细数据按照统一加工逻辑，汇聚生成财务和监管指标，实现从监管报表到账户和交易数据的穿透。终极目标是建立一体化的监管体系，逐步取代1104、EAST，真正打通各类数据壁垒，实现宏观、微观数据的穿透，充分发挥监管资源作用。\u003C\u002Fp>\n\u003Cp>一表通监管体系建设主要涵盖三个方面：\u003C\u002Fp>\n\u003Cul>\n\u003Cli>\u003Cstrong>采集部分：\u003C\u002Fstrong>分为机构、客户、关系、财务、产品、协议、交易、状态、资源、参数，共10类主题90张表。主题划分上参考了数据标准的建设思路，从账户、合同、交易、产品等角度进行分类，确保可以覆盖所有的产品和业务。\u003C\u002Fli>\n\u003Cli>\u003Cstrong>加工部分：\u003C\u002Fstrong>业务领域数据，无需金融机构报送，可以通过一表通采集数据进行自动加工，减少金融机构对数据统计的沟通理解以及落地时间。业务领域按业务过程或业务功能划分为10个业务领域，分别是：存款业务领域，贷款业务领域、投融资业务领域、同业业务领域、理财业务领域、表外业务领域、担保和押品领域、财务领域、客户领域和机构领域，共66张表。\u003C\u002Fli>\n\u003Cli>\u003Cstrong>可信部分\u003C\u002Fstrong>\u003Cstrong>：\u003C\u002Fstrong>要求在金融机构端建立可信区.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供数据访问的服务。也是迄今为止，第一个分布式报送服务端系统，此系统由金融机构负责搭建,实现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交互过程中的查询、任务管理、通知文件同步等功能。金融机构根据监管标准，将业务明细数据报送至可信区，并按统一加工逻辑完成加工，总局、地方局以数据服务\u002F文件传输的方式，通过访问&ldquo;可信区&rdquo;检视监管明细数据，直接提升了监管效能。同时，由于监管数据以分布式的形式存储在机构端的可信区，监管端可随时访问和获取所需数据和指标，避免数据重复&ldquo;搬家&rdquo;，实现高效、安全、&ldquo;分布式&rdquo;的金融监管。\u003C\u002Fli>\n\u003C\u002Ful>\n\u003Cp>从金融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的发展过程可以发现，数据采集方式已经由最初的加工数据过渡到源头数据，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对源头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从而实现高效监管。融资租赁公司与金融租赁公司在业务类型方面存在极高的相似度，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相信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标准会逐步向金融租赁公司靠拢，有必要尽快建立和规范融资租赁公司的数字化监管体系。\u003C\u002Fp>\n\u003Cp>&nbsp;\u003C\u002Fp>","神州融信云","14","","本文希望通过对融资租赁监管数据采集、梳理和应用的思考，通过数字化赋能监管，为提高监管质效提出建议。","https:\u002F\u002Fwww.dcfcs.com\u002Foss\u002Feip\u002Fother\u002F2025-03-31\u002F数字化赋能2.35：1-20250331015921.png","0","2025-03-31T00:00:00.000+08:00","super_admin",[17],{"labelId":18,"labelCode":19,"labelName":20,"labelType":6,"labelDesc":20,"labelState":6,"labelColor":21},"16","gs","公司动态","#fc5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