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要闻11.23-11.29】 七部门联合发文 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路线图出炉
2024-11-29 来源:DCFCS
七部门联合发文 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路线图出炉
金融监管总局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金融监管评价办法
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七部门联合发文 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路线图出炉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其中提到,到2027年底,基本建成与数字经济发展高度适应的金融体系。
“数字金融是建设金融强国的底座,对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形成支撑助力,是做好‘五篇大文章’的重中之重。”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记者表示,此次七部门联合印发《行动方案》,提出数字金融发展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为数字金融发展明确了方向、目标和规则,不仅将促进数字金融健康发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更将推动数字技术更好赋能金融业,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具体来看,《行动方案》提出,支持提升数实融合水平。加快数字金融创新,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将金融服务嵌入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产业”等数字化场景,助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持金融机构搭建数字化金融服务平台,围绕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重要产业链,加强场景聚合、生态对接,实现“一站式”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发挥金融科技优势,输出技术、平台等服务资源,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金融机构搭建跨境金融数字平台,助力航运贸易数字化。
央行透露,下一步,将与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政策协同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数字金融统计和监测评估制度,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和典型模式,推动《行动方案》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全力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巩固和拓展我国数字经济优势。
金融监管总局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金融监管评价办法
为科学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7日对外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
办法明确,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涵。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开展监管评价,要坚持定量与定性并行、总量与结构并重、激励与约束并举等原则。
根据办法,小微金融监管评价体系由信贷总体投放情况、成本及风险情况、服务结构优化情况、激励约束机制情况、合规经营及内控情况、服务地方经济情况等评价要素构成。各项评价要素下设若干评价指标。小微金融监管评价结果根据各指标加总得分划分为四个评价等级。
办法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强化监管协同联动,在全国统一的评价体系内,给予省级派出机构一定自主权,以更好反映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小微企业效果。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更好发挥监管引领作用,激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小微金融战略导向,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小微企业服务质效,促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11月28日,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应收保费管理、数据共享等十个方面提出明确工作要求,细化监管规定,更好保障农户权益。主要内容如下:
一、强化投保精准性管理。要求保险公司加强承保信息精准性管理,对集体类业务和规模经营主体类业务分别提出了验标要求。
二、完善理赔机制和标准。要求各地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应及时更新重要保险标的的损失鉴定技术规范,提高损失确定的公信力。
三、提高理赔服务质效。支持各地建立农业保险预赔付机制,鼓励保险公司提高预赔付比例。
四、严格应收保费管理。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推动各省级财政部门与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结算模式。
五、夯实条款费率管理。要求保险行业加快推进农业保险主要标的示范条款开发和风险区划测算发布工作。
六、加强数据共享。明确各地财政、农业农村、林草、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共享土地承包和流转、种养殖、防疫检疫等数据信息。
七、规范市场秩序。明确保险监管部门要对各层级保险公司进行综合考评,加大对保险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力度,明确遴选应以基层服务能力、合规经营能力为前提。
八、鼓励科技赋能。持续推进农业保险业务线上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改善农户投保理赔体验。
九、做好宣传培训。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农业保险宣传工作、强化协办业务管理,定期对协办人员开展培训。
十、推进协同配合。明确各地保险监管、财政、农业农村、林草部门要建立重大问题会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